H公司与J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更新时间:2016-09-04 浏览次数:335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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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民一庭意见】承包人承诺放弃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未成就,即使工程的所有权发生转让,如果受让人对工程的转让存在过错,发包人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仍可依照《合同法》第286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工程款范围内对所建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