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以房抵款协议的效力认定 更新时间:2016-09-05 浏览次数:1913 次 标签: 以房抵债 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以房抵款协议的成立无须房屋的实际交付,只要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即可。 【案号】(2013)济民五初字第69号 文章摘要2: 目录 1案情 2审判 3评析 上一篇: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西民二初字第005号民事判决书;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陕民二终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 下一篇: 宋×与北京××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再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