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164号

更新时间:2016-09-09   浏览次数:330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案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164号
【裁判要旨】出卖夫妻共有的房屋应当经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在共有人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房屋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