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民申字第644号 更新时间:2016-09-11 浏览次数:3605 次 标签: 可得利益损失 减损规则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民申字第644号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主张违约损失赔偿的一方,仍负防止损失扩大义务——一方违约后,对方仍负有基于诚信原则的合同义务,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损失要求赔偿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9起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之八:冉某、张某诉重庆某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