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
更新时间:2016-10-05 浏览次数:103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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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目前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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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用“软条款”信用证进行诈骗:
1.“软条款”信用证是指非善意的开证申请人在开立信用证时,故意设置若干隐蔽性的“陷阱”条款,以便在该信用证运转时置受益人于完全被动的境地,而开证申请人或者开证银行则拥有随时有权单方面解除付款责任的信用证。
2.“软条款”信用证实际上成为一种变相的可撤销信用证。
二、使用“破产”伎俩,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
三、骗取银行货款,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
四、使用“转让信用证”进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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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目前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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