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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更新时间:2017-01-06   浏览次数:1072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刑法第234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八)》第37条第1款)】

文章摘要2: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周凯章等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在获得被害人承诺的犯罪案件中,如何确定被告人的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裁判要旨】对获得被害人承诺的犯罪,被害人仍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适当减轻被告人的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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