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轻伤害案件可以刑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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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自行和解的轻伤害案件 回目录
1.因宗族、邻里、亲友、家庭、同事、朋友之间纠纷引发的;
2.因宅基地、田地、山林、水流纠纷引发的;
3.因一般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引发的;
4.因日常琐事纠纷引发的;
5.因偶发事件、临时起意引发的;
6.因被害人过错引发的;
7.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8.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二、不得调解处理的轻伤害案件 回目录
1.雇凶故意伤害他人的;
2.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3.寻衅滋事的;
4.聚众斗殴的;
5.累犯;
6.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7.一次故意伤害致三人以上轻伤的;
8.除故意伤害他人外,还有其它重大犯罪嫌疑需要继续侦查的;
9.故意伤害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
10.其他不宜调解或和解的。
三、刑事和解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回目录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过,并向被害人赔礼道歉;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诉讼代理人就民事赔偿等事宜协商一致,并且已实际履行了刑事和解协议;
3.被害人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要求或者同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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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的处理:
①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作结案处理;确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可以不经提请批准逮捕程序直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A.经调解达成书面协议,或者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自愿和解达成书面协议;
B.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②在审查批捕阶段,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确需提起公诉的,可以提出从宽处理的量刑建议:
A.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自愿和解并达成书面协议;
B.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③自诉的轻伤害案件,在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
A.经调解达成书面协议,或者被告人与被害人自愿和解达成书面协议;
B.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④公诉的轻伤害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确需处以刑罚的,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缓刑:被告人与被害人自愿和解并达成书面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