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某故意杀人案
文章摘要:
[第105号]梁某某故意杀人案——对故意杀人后为掩盖罪行而写信勒索钱财并恐吓他人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裁判摘要】故意杀人后为转移公安机关侦查视线,掩盖罪行而书写、投送勒索钱财信件的行为,不构成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构成故意杀人罪。
【裁判要旨】在公安机关将其作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后交代所犯罪行的,不成立自首。
【裁判摘要】故意杀人后为转移公安机关侦查视线,掩盖罪行而书写、投送勒索钱财信件的行为,不构成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构成故意杀人罪。
【裁判要旨】在公安机关将其作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后交代所犯罪行的,不成立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