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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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即胁迫方法),强索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威胁是否当面发出 回目录
1.抢劫的威胁,只能是行为人(实行犯)当着被害人的面发出;
2.敲诈勒索的威胁,可以是当面、书信或者第三者转达的方式发出。
二、威胁是否当场实现 回目录
1.抢劫的威胁只能是以当场实现某种侵害行为相威胁;
2.敲诈勒索的威胁可以是以日后实现某种侵害行为相威胁或者扬言当场实现侵害行为相威胁。
三、威胁内容是否当场实现 回目录
1.抢劫的威胁内容:只能当场能够实现的;
2.敲诈勒索的威胁内容:
A.可以当场能够实现的;
B.也可以是日后才能实现的。
四、财物是否当场占有 回目录
1.抢劫必须当场占有财物;
2.敲诈勒索可以是当场或者日后占有财物。
陈其象律师提示
①只有同时具备当面发出威胁、以当场实现某种侵害行为相威胁、威胁的内容是当场能够实现的、当场占有财物四个要件,才能定抢劫罪;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件,应定敲诈勒索罪。
②抢劫罪于敲诈勒索罪本质区别在于暴力作用不同:
A.如使用暴力是为了排除被害人反抗,当场占有其财物,应定抢劫罪;
B.如使用暴力目的是迫使被害人答应在日后交付财物,应定敲诈勒索罪。
③下面情形应当定敲诈勒索罪:
A.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要求其答应在若干时日内交付财物,否则届时将对其采取侵害行为;
B.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要求其答应在若干时日内交付财物,并威胁若不答应就立即对其采取暴力行动;
C.行为人自己或者通过第三人,以写信。打电话等方式,要求被害人在若干时日内交付财物,否则日后将对其采取侵害行为;
D.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要求其当场交出财物,否则届时将对其采取侵害行为。
经典案例 回目录
【要点提示】抢劫罪中的“胁迫”具有内容的暴力性与付诸实施的当场性,并当场获取财物。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不具有实施的当场性,否则即为抢劫罪。
【裁判要旨】逼迫被害人签订借据,后又当场实施暴力抢得财物,并挟持被害人去金融机构取款的,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以抢劫罪论处(敲诈勒索罪转化为抢劫罪)。
【裁判要旨】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并对被害人的人身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取得财物的,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以抢劫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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