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与抢夺罪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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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犯罪客体不同 回目录
1.抢劫罪侵犯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
2.抢夺罪只侵犯财产权利。
二、犯罪主体要件不同 回目录
1.抢劫罪可以是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
2.抢夺罪只能是年满16周岁的人。
三、犯罪手段不同 回目录
1.抢劫罪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人身强制办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犯罪手段使用在人身上);
2.抢夺罪是公然夺取在他人控制下的财物(强力使用在财物上),但不采取人身强制办法。
四、携带凶器抢夺,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回目录
1.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2.行为人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5]8号)四、关于“携带凶器抢夺”的认定:
《抢劫解释》第六条规定,“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行为人随身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抢夺,但有证据证明该器械确实不是为了实施犯罪准备的,不以抢劫罪定罪;行为人将随身携带凶器有意加以显示、能为被害人察觉到的,直接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后,在逃跑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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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抢劫罪的暴力用在被害人身上;抢夺罪的暴力用在财物上。
②用力抢夺他人手中财物,由于用力过猛意外给被害人造成伤害的,仍构成抢夺罪。
③抢夺未成转而对人身使用暴力夺取财物的,以抢劫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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