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盗窃数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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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数额标准 回目录
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盗窃罪以数额较大为起点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福建省宁德地区盗窃罪“数额较大”标准为1500元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福建省宁德地区盗窃罪“数额巨大”标准为15000元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福建省“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均为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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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盗窃罪以500-2000元以上(即“数额较大”)为成立起点;
②盗窃少量公私财物,没有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一般违法行为[即治安盗窃];
③“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由各省级高院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执行。
④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A.数量在25份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B.数量在250份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C.数量在2500份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⑤入户盗窃财物数额未达到盗窃罪定罪标准,严重妨碍他人的居住与生活安宁的,可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毛君、徐杰非法侵入住宅案]:
A.携带凶器入户或者入户后准备凶器的;
B.对户内财物进行破坏并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
C.对户内人员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
D.数额接近较大标准或两次入户盗窃的;
E.其他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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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入户盗窃财物数额未达到盗窃罪定罪标准,严重妨碍他人的居住与生活安宁的,可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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