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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

更新时间:2016-10-15   浏览次数:2311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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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构成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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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构成挪用公款罪)。

    二、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具体范围:

    1.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司董事、监事、职工;

    2.非公司企业的职工;

    3.其他单位人员。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在于犯罪主体不同:

    A.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

    B.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②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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