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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如何定罪量刑?

更新时间:2016-10-16   浏览次数:1756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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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定罪量刑 回目录

    一、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

    1.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情节严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二、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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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招摇撞骗罪是行为犯,并无骗取财物数额的限制。

    ②招摇撞骗罪未遂形态:

    A.行为人虽已实施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但尚未实施招摇撞骗行为即被迫停止;

    B.行为人虽已实施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招摇撞骗行为,但尚未将招摇撞骗行为进行到底即被迫停止。

    ③行为人已经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行为实施完毕之后,即使没有骗取到非法利益,应认定为招摇撞骗罪既遂。

    ④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非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而是追求合法利益,不能以犯罪论处。

    ⑤虽然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但无招摇撞骗行为的,不构成招摇撞骗罪。

    ⑥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骗取非法利益之间缺乏必要的客观联系的,不能以招摇撞骗罪论处。

    ⑦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法条竞合适用重法优于轻法原则:

    A.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当招摇撞骗行为情节严重时,应以招摇撞骗罪论处;

    B.骗取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C.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⑧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

    A.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

    B.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⑨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

    A.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B.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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