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刑事解读   

什么是组织卖淫罪?

更新时间:2017-07-23   浏览次数:1464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

文章摘要2:

目录

概念 回目录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卖淫是指接受或者约定接受报酬,而与不特定的对方进行性交的行为。

    ②组织卖淫罪的犯罪客体是我国良好的社会主义风尚。

    ③组织卖淫罪的犯罪对象“他人”不是指一人,而是指多人(3人以上):

    A.主要是指妇女;

    B.还包括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以及男性。

    ④本罪属于行为犯。

法条链接 回目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以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淫,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组织他人卖淫”。

  组织卖淫者是否设置固定的卖淫场所、组织卖淫者人数多少、规模大小,不影响组织卖淫行为的认定。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