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一中民终字第7756号
更新时间:2019-02-19 浏览次数:1881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案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一中民终字第7756号
【裁判要旨】公司设立失败的清算责任人应当是发起人。作为公司设立时的组织者,在公司设立失败情况下,应承担组织发起人就公司设立中的经济活动进行清算的义务。
【裁判要旨】公司设立失败的清算责任人应当是发起人。作为公司设立时的组织者,在公司设立失败情况下,应承担组织发起人就公司设立中的经济活动进行清算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