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李某某危险驾驶案——判决宣告后送达前被告人“脱保”案件的处理 更新时间:2016-11-26 浏览次数:3371 次 标签: 取保候审 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宣判后取保候审的被告人经传讯拒不到案,导致判决书无法送达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待被告人归案后再恢复审理。刑事判决书必须送达被告人本人,中止审理的期间不应计入判决书的送达期限。因被告人脱逃引起刑事诉讼程序的相关变化情况应在判决书中予以体现,但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应与口头宣判内容一致。 文章摘要2: 目录 1裁判要旨 2案情 3审判 4评析 上一篇: 李某某危险驾驶案 下一篇: 杨某某、高某某危险驾驶案——教练明知且放任学员醉酒驾驶教练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