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周某某票据诈骗(未遂)案——盗取空白现金支票伪造后使用的应如何定性 更新时间:2021-09-24 浏览次数:2597 次 标签: 票据诈骗罪 盗窃罪 牵连犯 伪造金融凭证罪 文章摘要: [第277号]周某某票据诈骗(未遂)案——盗取空白现金支票伪造后使用的应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盗窃空白现金支票伪造后使用的,应以伪造金融票证罪论处。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基本案情 2二、主要问题 3三、裁判理由 上一篇: 李某某票据诈骗案——利用保管他公司工商登记、经营证章的便利条件,以他公司名义申领、签发支票并非法占有他公司财物行为的定性 下一篇: 季某票据诈骗、合同诈骗案——骗取货物后以空头支票付款的行为如何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