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朱某某等金融凭证诈骗、贷款诈骗案——使用伪造的银行存单作抵押诈骗银行贷款的行为如何定性 更新时间:2021-09-24 浏览次数:2885 次 标签: 金融凭证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 文章摘要: [第33号]朱某某等金融凭证诈骗、贷款诈骗案——使用伪造的银行存单作抵押诈骗银行贷款的行为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使用伪造的金融凭证作抵押骗取贷款的,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应以金融凭证诈骗罪论处。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基本案情 2二、主要问题 3三、裁判理由 上一篇: 张某某等人贷款诈骗、金融凭证诈骗案——伪造企业网上银行转账授权书骗取资金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下一篇: 张某某贩卖毒品案——如何正确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