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杨某某盗窃案 更新时间:2016-12-24 浏览次数:2029 次 标签: 盗窃罪 职务侵占罪 文章摘要: 【裁判要点】行为人在实施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行为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利用了其易于接触公司财物的工作便利,但其不具有主管、管理或者经手本单位财物的职责。仅是因自身工作熟悉作案环境,而利用工作中形成的便利条件秘密窃取本单位的财物,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文章摘要2: 目录 1案情 2审判 3评析 上一篇: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下一篇: 陈某盗窃案——窃取公司提供充值服务的密保卡数据,并进行非法充值,使公司QQ密保卡对应的等值服务资费遭受损失的,是否构成盗窃罪?如何确定该类行为的盗窃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