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孟某某、何某某盗窃案——如何认定网络盗窃中电子证据效力和盗窃数额 更新时间:2021-08-10 浏览次数:3322 次 标签: 盗窃罪 克扣财产 文章摘要: [第420号]孟某某、何某某盗窃案——如何认定网络盗窃中电子证据效力和盗窃数额 【裁判要旨】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其数额认定应参照被害人的实际财产损失,而不能将销赃数额认定为盗窃数额。 文章摘要2: 目录 1二、主要问题 2三、裁判理由 上一篇: 李某某运输毒品案——被告人运输毒品数量大,但不排除受人雇佣的,如何量刑 下一篇: 伪造证明骗取他人购买和拆除通讯铁塔的行为分析——林某某盗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