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辨析 更新时间:2016-12-25 浏览次数:1821 次 标签: 职务侵占罪 盗窃罪 文章摘要: 【要旨】本案的关键在于李某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一点是区别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本质所在。如果李某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那么就应定职务侵占罪;如果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那么就应定盗窃罪。 文章摘要2: 目录 1案情 2分歧 3评析 上一篇: 赵某某、王某某盗窃案 下一篇: 潘某某、王某某职务侵占、虚报注册资本、贷款诈骗案——以非法侵占物进行抵押贷款、逾期不还贷行为的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