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某妨害公务案
文章摘要:
【要点提示】驾车强行闯关逃避检查,并造成检查人员轻伤的行为,可以视为妨害公务罪的“暴力、威胁”的表现形式。
【裁判要旨】驾车强行闯关逃避检查,并造成检查人员轻伤的,属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应以妨害公务罪论处。
【案例索引】一审: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2004]溧刑初字第278号(2004年11月4日)(未上诉、抗诉)
【裁判要旨】驾车强行闯关逃避检查,并造成检查人员轻伤的,属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应以妨害公务罪论处。
【案例索引】一审: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2004]溧刑初字第278号(2004年11月4日)(未上诉、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