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龙某1、龙某2诈骗案——利用欺骗方法兼并后又利用职务便利将被兼并单位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如何定性 更新时间:2021-09-23 浏览次数:1657 次 标签: 诈骗罪 文章摘要: [第53号]龙某1、龙某2诈骗案——利用欺骗方法兼并后又利用职务便利将被兼并单位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如何定性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基本案情 2二、主要问题 3三、裁判理由 上一篇: 秦某某抢劫、流氓、诈骗、侵占案——被告人在审理期间死亡的,刑事责任、违法所得、民事责任应如何处理 下一篇: 李某某贩卖毒品案——被告人拒不认罪的如何运用证据定罪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