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马某某故意伤害案——雇主是否应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更新时间:2021-09-22 浏览次数:3095 次 标签: 故意伤害罪 雇主责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文章摘要: [第390号]马某某故意伤害案——雇主是否应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裁判要旨】雇主应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基本案情 2二、主要问题 3三、裁判理由 上一篇: 李某某、侍某某抢劫案——针对特定的被害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是否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下一篇: 陈某强奸案——如何把握强奸案件“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