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侯某某、李某某、侯某某等人走私、贩卖毒品案——对家族式毒品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地位相对较低的主犯,可酌情从轻判处刑罚 更新时间:2021-09-22 浏览次数:2403 次 标签: 走私毒品罪 贩卖毒品罪 文章摘要: [第530号]侯某某、李某某、侯某某等人走私、贩卖毒品案——对家族式毒品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地位相对较低的主犯,可酌情从轻判处刑罚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基本案情 2二、主要问题 3三、裁判理由 上一篇: 吴某某、常某某、信某某等贩卖毒品案——如何区分贩毒网络中主要被告人的罪责 下一篇: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案例第32号: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检察院诉锦屏县环保局行政公益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