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杨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如何区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及如何认定“以假卖假”尚未销售情形下假冒注册商商品的销售金额、非法经营数额 更新时间:2021-09-22 浏览次数:2781 次 标签: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伪劣产品罪 文章摘要: [第677号]杨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如何区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及如何认定“以假卖假”尚未销售情形下假冒注册商商品的销售金额、非法经营数额和犯罪停止形态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基本案情 2二、主要问题 3三、裁判理由 上一篇: 陈某某故意伤害案——直接言词证据为孤证其他间接证据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的,应依法作出无罪判决 下一篇: 王某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将回收的空旧酒瓶、包装物与购买的假冒注册商标标识进行组装的行为,如何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