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姚某某贪污、受贿案——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虽然在事后收受对方财物,但难以证实借款当时具有谋取个人利益目的的,如何定罪处罚 更新时间:2021-09-18 浏览次数:2576 次 标签: 贪污罪 受贿罪 挪用公款罪 文章摘要: [第805号]姚某某贪污、受贿案——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虽然在事后收受对方财物,但难以证实借款当时具有谋取个人利益目的的,如何定罪处罚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基本案情 2二、主要问题 3三、裁判理由 上一篇: 开设赌场案——对明知是赌博网站仍为其提供资金结算便利的行为,如何定性?如果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其在共犯中的地位如何认定 下一篇: 刘某某拐卖妇女案——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妇女介绍对象收取费用的行为如何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