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谢某抢劫案——一审庭审结束后、审结前才委托辩护人参与一审诉讼的,法院是否准许以及如何确定程序问题案件发回重审的标准 更新时间:2017-01-07 浏览次数:2867 次 标签: 抢劫罪 辩护人 辩护人介入刑事诉讼时间 文章摘要: [第845号]谢某抢劫案——一审庭审结束后、审结前才委托辩护人参与一审诉讼的,法院是否准许以及如何确定程序问题案件发回重审的标准 【裁判要旨】一审庭审结束后、审结前才委托辩护人参与一审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准许。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基本案情 2二、主要问题 3三、裁判理由 上一篇: 王某等强奸、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案——轮奸幼女的,是否同时适用轮奸加重处罚和奸淫幼女从重处罚情节;对具有多种量刑情节的被告人应当如何规范量刑;若无抗诉,因程 下一篇: 卢某某盗窃案——在直接证据“一对一”的情况下如何准确认定犯罪事实以及在“抛物诈骗”类案件中如何准确区分盗窃罪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