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戴某某走私弹药、非法持有枪支案——走私气枪铅弹构成犯罪,量刑标准是否应当有别于一般的走私非军用子弹 更新时间:2021-09-17 浏览次数:2332 次 标签: 走私弹药罪 非法持有枪支罪 文章摘要: [第938号]戴某某走私弹药、非法持有枪支案——走私气枪铅弹构成犯罪,量刑标准是否应当有别于一般的走私非军用子弹 【裁判要旨】气枪铅弹属于走私弹药罪中的“弹药”,对走私气枪铅弹犯罪的量刑标准应当有别于一般的走私非军用子弹犯罪。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基本案情 2二、主要问题 3三、裁判理由 上一篇: 徐某某等私分国有资产罪案——在仅能由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形下,能否认定非适格主体与单位构成共犯 下一篇: 李某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司法认定中的证据和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