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单方变更通知设定默示行为效力,合同变更应无效——单方变更合同通知设定“如不办理更改,以此通知为准”默示行为效力,且未经当事人本人签收的,变更应无效 更新时间:2023-06-30 浏览次数:4101 次 标签: 合同变更 默示条款 施工合同 合同解释 文章摘要: 【实务要点】单方变更合同通知设定“如不办理更改,以此通知为准”默示行为效力,且未经当事人本人签收的,变更行为无效。 【案例索引】安徽六安中院(2014)六民一再终字第1号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实际履行情况,可作为确定合同权利义务主体情形——当事人之间签订多份协议包含多种法律关系的,对权利义务主体的认定应从合同签订、实际履行等情况综合判定 下一篇: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六民一再终字第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