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股权回购转让方,应就回购条件是否成就举证——当事人之间所签《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条件并未全部成就,股权转让方请求回购股权的,无事实依据
文章摘要:
【实务要点】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条件未成就,股权转让方请求回购股权没有事实依据。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11)民二终字第108号】《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条件没有成就,上诉人请求回购股权没有事实依据》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11)民二终字第108号】《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条件没有成就,上诉人请求回购股权没有事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