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2012)松民一(民)初字第4022号
文章摘要:
——水污染责任纠纷中起诉主体的认定
【裁判要点】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水利机构作为镇管河道的主管单位,按照职责权限有权作为原告对污染者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案件索引】一审: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2012)松民一(民)初字第4022号(2012年6月28日)
【裁判要点】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水利机构作为镇管河道的主管单位,按照职责权限有权作为原告对污染者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案件索引】一审: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2012)松民一(民)初字第4022号(201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