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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民初字第12008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民终字第11297号

更新时间:2023-02-10   浏览次数:3753 次 标签: 诉讼代理 酌定 代理费标准 律师费

文章摘要:

——法院酌定诉讼代理费的标准问题
【裁判要点】双方当事人就代理费问题未签订书面协议,又不能事后补充商定的情况下,法院不应按照收费标准的上限酌定代理费的金额。
【案件索引】一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民初字第12008号(2013年7月12日);二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民终字第11297号(2013年10月28日)

文章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