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某、焦某某侵犯著作权案
文章摘要:
高某某、焦某某侵犯著作权案——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违法所得的认定及处理
【裁判要点】违法所得是指行为人从事违法活动获取的财物以及其他以违法所得论处的非法财物,从数额上看,其既包括成本也包括利润。如果能够查实违法所得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该先行发还被害人以弥补其民事上的损失,如果不能查实,或者权利主体不明确,应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罚金刑作为附加刑,其量刑幅度应与主刑相统一。
【案件索引】
一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刑初字第1153号(2013年12月6日)
二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刑终字第1175号(2014年7月28日)
【裁判要点】违法所得是指行为人从事违法活动获取的财物以及其他以违法所得论处的非法财物,从数额上看,其既包括成本也包括利润。如果能够查实违法所得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该先行发还被害人以弥补其民事上的损失,如果不能查实,或者权利主体不明确,应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罚金刑作为附加刑,其量刑幅度应与主刑相统一。
【案件索引】
一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刑初字第1153号(2013年12月6日)
二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刑终字第1175号(2014年7月28日)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张某侵犯著作权案
下一篇: 曹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