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人民法院针对再审申请人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裁定不服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范围 更新时间:2017-02-13 浏览次数:4931 次 标签: 自动撤回上诉 上诉 文章摘要: 【要旨】对于再审申请人在再审申请中既有对二审法院按自动撤诉处理裁定不服的理由,也有对一审法院实体判决内容不服的理由,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对该再审申请案件的审查,仅审查其对二审法院按自动撤诉裁定不服的理由;对于再审申请人针对一审判决处理不服的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审查。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的处理,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另寻救济途径。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当事人针对人民法院已经依法作出驳回再审申请裁定后的案件,再次申请再审的处理 下一篇: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不能弥补损失,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