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不能弥补损失,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处理问题 更新时间:2017-02-13 浏览次数:4395 次 标签: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主管 民刑交叉 刑民交叉 文章摘要: 【要旨】应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不能弥补损失,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人民法院针对再审申请人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裁定不服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范围 下一篇: 仲裁程序中达成的调解书被人民法院依职权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