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构成一事不再理的判断 更新时间:2019-11-04 浏览次数:5094 次 标签: 一事不再理 重复起诉 既判力 文章摘要: 【要旨】当事人就已经提起的诉讼的事项在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系否定前诉裁判结果的,即使当事人起诉的请求权基础不同,仍应认定该后诉的请求实质上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构成重复起诉。人民法院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对已经提起诉讼的裁判申请再审。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适用 下一篇: 参与过案件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针对该案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