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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5)朝民(商)初字第29501号民事判决书

更新时间:2023-08-09   浏览次数:3650 次 标签: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标签瑕疵 惩罚性赔偿

文章摘要:

(北京法院参阅案例第32号)
【案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5)朝民(商)初字第29501号民事判决书
【参阅要点】食品生产者实际采用的是高于国家标准的行业推荐性标准,但在食品标签上仅标注了国家标准,未标注行业推荐性标准,该标签瑕疵既不影响食品安全亦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消费者以此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向食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主张惩罚性赔偿金的,不予支持。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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