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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协议解除后,此前履行所得,属不当得利——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以物抵债协议解除后,债务人依据该协议而取得的相关利益失去了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

更新时间:2023-06-30   浏览次数:3615 次 标签: 以物抵债 合同解除 不当得利 部分履行

文章摘要:

【实务要点】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在以物抵债协议解除后,债务人依据该协议而取得的相关利益失去了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04)民二终字第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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