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单是认定买卖合同成立的重要证据
更新时间:2017-02-16 浏览次数:291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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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结算单对于买卖合同的成立具有证明力,但属于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间接证据,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成立与否作出判断。
【案号】 一审:(2015)秀法民初字第02249号 二审:(2015)渝四中法民终字第01488号
【案号】 一审:(2015)秀法民初字第02249号 二审:(2015)渝四中法民终字第014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