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2003]民二提字第28号

更新时间:2017-02-23   浏览次数:3679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案号】[2003]民二提字第28号
【本案要旨】借款合同双方串通,隐瞒以贷还贷的事实,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担保人对此不承担责任。担保人事后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的事实是其行使救济的途径,不能以此推定担保人追认了以贷还贷的事实。担保人实现其追偿权应以最终获得执行为标准,如未能实现其追偿权,担保人仍然有权就借款担保合同纠纷申请再审。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