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丧失心智损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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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丧失心智损害责任是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因过错引起暂时心智丧失,或者因醉酒、滥用麻醉或精神药品暂时丧失心智,造成他人损害,所应当承担的特殊侵权责任。
暂时丧失心智损害责任构成要件 回目录
1.侵权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被侵权人受到实际损害;
3.侵权人造成他人损害时暂时丧失心智(由主张无责任能力应该免除责任的加害人承担举证责任);
4.侵权人暂时丧失心智是因自己的过错所致。
暂时丧失心智损害责任适用规则 回目录
1.因过错导致暂时心智丧失致人损害的,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B.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没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公平责任规则,由双方当事人公平负担损失:
A.行为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B.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
A.适用过错责任:即根据原因上自由的行为理论适用行为人“自陷”行为的过错责任;
B.行为人对自己的暂时没有意识是无过错的,不必承担过错责任/承担公平责任。
②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监护人责任规定(不适用《侵权责任法》第33条规定)。
法条链接 回目录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三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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