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沈中民三终字第01561号
文章摘要:
【案号】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沈中民三终字第01561号
【裁判摘要】双方签订的协议名称为《幼儿园转让协议书》,而且该《幼儿园转让协议书》第六款约定双方之间属于“经营权变更”、“郭大震经营幼儿园时需达到孙瑞向已入托儿童的一切服务承诺”、第七条约定郭大震经营幼儿园留用原有员工,由此可见双方在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了一系列关于幼儿园转让后的相关经营事项,因此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应属于经营权转让协议,而不是仅转让幼儿园的剩余租金及装修和设备。
【裁判摘要】双方签订的协议名称为《幼儿园转让协议书》,而且该《幼儿园转让协议书》第六款约定双方之间属于“经营权变更”、“郭大震经营幼儿园时需达到孙瑞向已入托儿童的一切服务承诺”、第七条约定郭大震经营幼儿园留用原有员工,由此可见双方在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了一系列关于幼儿园转让后的相关经营事项,因此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应属于经营权转让协议,而不是仅转让幼儿园的剩余租金及装修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