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桂民提字第28号 更新时间:2017-05-06 浏览次数:1555 次 标签: 转租 文章摘要: 【案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桂民提字第28号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天民二终字第156号 下一篇: 【笔记】房屋租赁期满后次承租人逾期腾房,出租人能否要求承租人承担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