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评估报告是否必须公告送达? 更新时间:2017-05-29 浏览次数:2731 次 标签: 评估报告 文章摘要: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2002)执他字第14号批复明确:评估报告未送达给有关当事人,并不影响依据评估报告确定拍卖、变卖的价格。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夫妻一方为债务人案件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的通知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4)执监字第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