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纠纷诉讼,股东可成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追偿权案件双方当事人系关联公司,其中一方公司股东可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提第三人撤销之诉
文章摘要:
【实务要点】追偿权案件双方当事人系关联公司,其中一方公司股东可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案例索引】天津高院(2015)津高民四终字第100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天津××液化气体有限公司、天津××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案——公司的股东为公司债权债务纠纷案件的适格第三人的认定》
【案例索引】天津高院(2015)津高民四终字第100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天津××液化气体有限公司、天津××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案——公司的股东为公司债权债务纠纷案件的适格第三人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