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滁民二终字第00042号 更新时间:2017-06-28 浏览次数:2554 次 标签: 股东知情权 文章摘要: 【案号】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滁民二终字第00042号 【裁判要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应包括查阅编制会计账簿的会计凭证;股东委托专业会计人员行使知情权的,应当准许。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津02民撤1号 下一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深中法房再字第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