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例分析 更新时间:2017-06-29 浏览次数:3811 次 标签: 第三人撤销之诉 股权转让 文章摘要: 诉讼当事人通过恶意、虚假诉讼方式取得“生效裁判文书”,案外第三人受该裁判文书效力的影响,合法权益被恶意侵害,却苦于没有司法救济途径,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即通过撤销错误裁判来弥补权利损失的救济制度。第三人撤销之诉,使第三人能够通过该制度撤销他人通过诉讼所形成的错误生效裁判文书,实现权利救济。 文章摘要2: 目录 1【案情简介】 2【争议焦点】 3【裁判结果】 4【法理分析】 5[案后思考] 上一篇: 从民诉法第三人撤销之诉谈公司股东权益被恶意侵犯时的单独诉权 下一篇: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西中民四终字第00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