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立法目的和根据
文章摘要:
文章摘要2:
行政诉讼法 回目录
行政诉讼法是规范各种行政诉讼行为、调整各种行政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行政诉讼法调整的对象是各种行政诉讼行为和各种行政诉讼关系:
(1)行政诉讼行为:是指行政诉讼主体和其他参与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行为;
(2)行政诉讼关系:是指行政诉讼过程中所发生的或者需要创设的关系。
2.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内容是规定行政诉讼主体的权利(职权)与义务(职责)。
3.行政诉讼法是所有有关行政诉讼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4.行政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
立法目的 回目录
1.程序目的: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
2.实体目的:解决行政争议;
3.实体目的(主观法功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4.实体目的(客观法功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立法根据 回目录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根据是宪法(《宪法》第41条)。
法条链接 回目录
《行政诉讼法》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立法根据】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解读】 修正前规定为“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2014年修正时删除“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这一立法目的(一是行政诉讼的功能主要是对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司法监督,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免受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侵犯,为受到行政违法行政行为侵犯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救济;二是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有法律效力,不需要法院维护;三是维持判决形式已被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形式所取代)。
第一百零一条【适用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废止法条 回目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
上一篇: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闽民终字第379号
下一篇: 行政诉讼法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