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非法倒卖土地构成犯罪,股权转让协议不必然无效——股权转让合同虽存在实际上收购公司土地的性质,且一方当事人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但合同不必然无效 更新时间:2023-07-01 浏览次数:4147 次 标签: 诉讼程序 刑民交叉 土地使用权转让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文章摘要: 【实务要点】股权转让合同虽存在以股权转让为名收购公司土地的性质,且当事人因此合同签订及履行而被刑事裁定认定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但合同效力不必然归于无效。 【案例索引】最高院(2016)最高法民终222号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约定签订正式合同条件未成立,意向协议无拘束力——具有预约合同性质的意向协议部分内容虽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内容,但本约签订条件未成立的,意向协议无拘束力 下一篇: 实际出资,但未享股东权利,应认定未取得股东资格——出资人虽已实际出资但未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应认定未取得股东资格,投资目的未实现,其有权要求返还投资款